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财行[2006]80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8-11
实施时间: 2006-8-11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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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规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我们制定了《江西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
  江西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规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是指行政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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