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发[2001]14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19
实施时间: 2001-11-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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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6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勘察设计单位改制完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办理完成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手续;
  2、持有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3、有编委下发的关于核销事业单位编制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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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已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地税函[2007]97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6-27
实施时间:2007-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