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发[2006]115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16
实施时间: 2006-10-16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及基金类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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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要求,及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缴实际情况,现将加强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家为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推动宣传文化事业健康发展,设立文化事业建设专项资金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地税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积极向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纳税人宣传政策,切实抓好政策的解释、辅导工作,采取有效的征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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