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07]37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7-5-28
实施时间: 2007-5-28
法规类型: 执业规范指南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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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相关业务的要求,给注册会计师承办相关业务提供技术支持,我会起草了《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07年6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研究发展部 彭鹏
  
  联系方式:830219pp@,010-68721166转120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5号广源大厦6层,邮编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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