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资评价字[2005]11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05-9-9
实施时间: 2005-9-9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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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市国资委决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企业试行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现将我委制定的《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工作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试点企业遵照执行,并请将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未参加试点企业,仍按原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工作,并将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报市国资委核准。
  
  附件: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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