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财政部驻云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有关所得税退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财预[2002]249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发文时间: 2004-3-29
实施时间: 2004-3-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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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州、市中心支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有关所得税退库管理的通知》(财预[2002]322号)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所得税改革后各级财政按比例分享收入的实际情况,对文件中第三条第二款及第四条所规定的退库办理程序补充规定如下:
  1除中央企业及跨地区经营、集中缴库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需先征后退的所得税,由企业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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