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教育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5]331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12
实施时间: 2005-12-1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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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州、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省分行、其他商业银行昆明分行、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昆明市商业银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4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教育部关于〈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5]155号)精神和我省实际,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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