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欠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06]116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20
实施时间: 2006-11-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43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稽查局:
  为加强欠税管理,省局制定了《欠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欠税清缴计划》
     2、《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报告表》(略)
     3、《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表》(略)
     4、《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台账》 (略)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