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祥丰电子[中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7]23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5-24
实施时间: 2007-5-24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47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祥丰电子(中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申请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中山国税发〔2007〕30号)收悉。祥丰电子(中山)有限公司是2000年7月成立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经营期限为50年,经营范围是从事表面贴装多层印制电路板的设计、加工、制造、维护、销售业务。该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650万美元,2003年7月和2004年8月,经批准分别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和1200万美元,累计增加注册资本是原注册资本的133.33%,且于2005年10月全部到位。新增注册资本用于新建厂房及购置生产设备,所经营项目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三类......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