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证协发[2007]56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07-5-15
实施时间: 2007-7-1
法规类型: 其他规定 证监会有关规定 基金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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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
  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保证基金行业切实执行新会计准则,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的要求,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现予发布。本《指引》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请在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会计核算业务中遵照执行。
如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对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另有具体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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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200705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