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增值税预征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地税发[2005]46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25
实施时间: 2005-5-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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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陵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土地增值税预征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陕西省土地增值税预征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其开发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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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六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发文部门: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12-25
实施时间:20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