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厂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批复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7]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5
实施时间: 2007-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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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荆门市国家税务局: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厂上报的《关于对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厂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立项》(葛股泥财字 [2006]12号)收悉。经审核,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厂的节能、节水、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已经取得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发改规划准字[2006]0048号)确认,项目投资总额4970万元,其中国产设备投资额2451.38万元,全部系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以上项目符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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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