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商品住宅土地增值税核定扣除项目金额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地[2007]13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11
实施时间: 2007-4-11
失效时间: 2011-9-26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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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精神,现将商品住宅土地增值税核定扣除项目金额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本通知适用于对商品住宅项目清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以下简称四项成本)”的金额标准核定。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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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6
实施时间:20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