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国税函[2007]250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29
实施时间: 2007-4-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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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41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国家税务总局
急 件
国税函〔2007〕4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省(市)国家税务局,天津、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轻工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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