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人厅发[2007]5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人事部
发文时间: 2007-4-28
实施时间: 2007-4-28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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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 (局 )、财政厅 (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财务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企业的人事、财务部门:
  为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在总结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人事部、财政部研究决定,自2007年起,在全国范围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人事部、财政部共同负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中的考试 (以下简称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财政部、人事部全国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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