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抵的增值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05]3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5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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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
  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85]财税字第143号)和财政部《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86]财税字第120号)明确规定。对出口产品退还产品税、增值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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