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全省统一样式发票专用章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征[1999]3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7-21
实施时间: 1999-7-21
失效时间: 2011-7-1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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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发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省局决定在全省启用统一样式的发票专用章。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没有或者不便使用财务印章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领购和开具发票时,应使用发票专用章。
  二、发票专用章形状为双边椭圆形;外边线宽为1mm,长轴为50mm,短轴为3 3mm;内边线宽为0.5mm,长轴为46mm,短轴为29mm.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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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现行有效的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19
实施时间:201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