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7]8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26
实施时间: 2007-5-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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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我市自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以来,对加强增值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纳税人在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过程中仍存在开具不规范、录入信息不完整等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满足日常征管需求,以提高数据采集和分析应用质量,现就我市规范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管理等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有真实的经济业务,票、物相符;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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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一条第六款、第七款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国税函[2015]157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8-13
实施时间:201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