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山东省通信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6]1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3
实施时间: 2006-1-23
失效时间: 2011-7-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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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网通集团山东省通信公司《关于山东省通信公司2005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请示》(鲁通信[2005]72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2]226号)的规定,经审核并委托各有关市国税局核实,现对中国网通集团山东省通信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名单附后)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中国网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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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现行有效的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19
实施时间:201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