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四小票”日常审核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6]7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30
实施时间: 2006-3-3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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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2004年底以来,我省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对 “四小票”稽核比对异常发票(以下简称异常发票)的审核检查工作,对加强增值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审核检查手段相对落后,总体来讲成效不大。为提高异常发票的审核检查质量,现对进一步加强“四小票”审核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对异常发票进行审核检查工作,是加强增值税“以票控税”管理的具体应用。实践证明,对异常发票进行审核检查是十分必要的,既能堵漏增收,又能发现利用“四小票”作案的线索。因此,各级一定要提高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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