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省电信有限公司2006年度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7]6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9
实施时间: 2007-3-9
失效时间: 2010-11-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69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福建省电信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06年度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福建电信有限[2006]1305号)。2006年该企业无线接入网、IP网和宽带接入网技术改造项目已获福建省经贸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闽经委贸发展[2006]11号、14—24号)同意。设备总投资29824万元,符合规定可用于抵税的金额21521万元。
  另外,2005年该公司无线接入网技术改造项目(闽经贸投资〔2005〕18号)总投资18116万元,部分设备于2006年付款,对应可用于抵税的金额为879......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1-15
实施时间:201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