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敏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口退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7]9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30
实施时间: 2007-3-30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IT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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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建敏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按月办理退税的请示》(榕国税发[2007]10号)悉。关于该公司按月办理免抵退税的问题,鉴于该公司内外销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且外销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50%,为扶持企业发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经研究,同意该公司按月办理免抵退税手续。
  此复。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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