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指南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6-11-1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执业规范指南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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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指南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五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并对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提出总体要求。
一、本准则的制定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围绕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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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注:此版本仅供参考,具体请以财政部PDF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