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指南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6-11-1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执业规范指南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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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32 号——期后事项》指南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32 号—期后事项》(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期后事项的含义以及期后     事项审计的总体要求。
一、期后事项的含义
本准则第三条明确了期后事项的含义,指出本准则所称期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事项以及审计报告日后发现的事实。
如图 1332-1 所示,期后事项可以按时段划分为三段:第一个时段是资产负债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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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注:此版本仅供参考,具体请以财政部PDF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