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指南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6-11-1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执业规范指南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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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4 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审计抽样的含义,并对注册会计师确定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提出总体要求。
  一、审计抽样的含义
  本准则第三条对审计抽样及其相关概念的含义作出了规定。其中,第三条第一款指出,审计抽样是指注册会计师对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使所有抽样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
  审计抽样使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和评价与被选取项目的某些特征有关的审计证据,以形成或帮助形成对从中抽取样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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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注:此版本仅供参考,具体请以财政部PDF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