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票表[税]比对系统运行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6]9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5-26
实施时间: 2006-5-26
失效时间: 2013-11-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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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落实总局“一窗式”管理有关规定,省局开发了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票表(税)比对系统,并决定从6月份征期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现将《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票表(税)比对系统运行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票表(税)”
  比对系统运行方案》
  
  一、关于比对系统接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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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1-14
实施时间: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