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应急预案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6]14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11
实施时间: 2006-9-11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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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保障我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防止因“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系统”(以下简称“联合办证系统”)出现故障, 导致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业务不能实现,影响其它税收业务的进行,经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研究,制订本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保证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正常运行的常备措施,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业务的顺畅流转。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出现以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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