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指南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6-11-1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执业规范指南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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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鉴证业务要素,以及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的总体要求。
  一、本准则的制定目的
  本准则第一条指出,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明确鉴证业务的目标和要素,确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分别简称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适用的鉴证业务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准则。
  二、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一)应当遵守本准则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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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注:此版本仅供参考,具体请以财政部PDF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