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指南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6-11-1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执业规范指南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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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 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五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审计报告的含义、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的责任以及审计报告与已审计财务报表的关系。
  一、审计报告的含义
  本准则第三条指出,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向委托人提交的最终产品,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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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注:此版本仅供参考,具体请以财政部PDF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