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指南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6-11-1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执业规范指南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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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三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特殊目的审计业务的含义,以及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的总体要求。
  一、本准则的制定目的
  由于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在审计目的、范围等方面与整套通用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不同,因而在审计报告的格式、内容、措辞及使用范围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进行规范十分必要。本准则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制定本准则。
  二、特殊目的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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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注:此版本仅供参考,具体请以财政部PDF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