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指南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6-11-1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执业规范指南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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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 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商业银行的含义、主要特征和主要风险。
  一、本准则的制定目的
  本准则第一条指出,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制定本准则。
  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属于特殊行业审计。因此,本准则第二条进一步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二、商业银行的含义
  本准则第三条指出,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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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注:此版本仅供参考,具体请以财政部PDF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