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统一样式普通发票领购簿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1]18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16
实施时间: 2001-10-1
失效时间: 2007-9-2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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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配合CTAIS系统在我省的全面启用,适应普通发票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需要,省局决定,在全省启用统—样式的普通发票领购簿。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发票领购簿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用票人”)申请领购普通发票的法定凭证,用以记录用票人领购、使用和缴销普通发票情况。普通发票领购簿由主管国税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符合使用条件的用票人发放。
  二、普通发票领购簿规格为210x130MM,由封面、封二、领购发票记录、发票验旧、缴销记录、发票检查记录和使用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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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国税发[2007]13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4
实施时间:2007-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