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指南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6-11-1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执业规范指南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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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三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以及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治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各自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一、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本准则第三条明确了被审计单位治理层、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一)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经营者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并承担受托责任。管理层通过编制财务报表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为了借助公司内部之间的权力平衡和制约关系保证财务信息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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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注:此版本仅供参考,具体请以财政部PDF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