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7]132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25
实施时间: 2007-4-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38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是指由企业自行扫描、识别或人工录入抵扣联票面信息,生成电子数据,通过互联网方式报送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认证比对,并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企业的方式。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可以解决抵扣联认证时间较长、企业排队等候现象,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根据总局推广应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工作要求,我省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端采集系统经过一年多的开发和调试,已在鹰潭市成功试运行,并顺利通过验收。为此,省局决定推广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5月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