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
发文文号: 财会[2006]1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6-11-6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会计准则指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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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主要报告形式和次要报告形式根据本准则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区分主要报告形式和次要报告形式披露分部信息。在确定分部信息的主要报告形式和次要报告形式时,应当以企业的风险和报酬的主要来源和性质为依据,同时结合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结构以及向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内部报告制度。企业的风险和报酬的主要来源和性质,主要与其提供的产品或劳务,或者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密切相关。企业在分析其所承担的风险和报酬时,应当注意以下相关因素:(1)所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性质、过程、客户类型、销售方式等;(2)所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等;(3)所处经济、政治环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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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注:此版本仅供参考,具体请以财政部PDF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