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抓紧做好当前禽肉产品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3]15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29
实施时间: 2003-5-29
失效时间: 2007-9-24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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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切实解决当前禽肉产品出口面临的困难,国家税务总局近期下达了禽肉产品专项退税计划,目前总局下达我省的专项计划已全部分配到各地。按照总局指示精神,现就做好当前我省禽肉产品退税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禽肉产品出口退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解决好当前禽肉产品出口退税问题,是国家为消除“非典”对禽肉产业冲击、化解国外封关造成的重大损失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我省这一优势产业的稳定和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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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国税发[2007]13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4
实施时间:2007-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