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2]140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5-13
实施时间: 2002-1-1
失效时间: 2007-7-6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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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01]21号)精神,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江西省国税系统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赣国税发[2002]90号文印发)的规定,省局决定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所得额审批权。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各级国税机关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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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国税发[2007]140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6
实施时间:20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