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2005年度上缴管理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6]16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16
实施时间: 2006-6-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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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05年度管理费决算报告》(鲁农信联[2006]37号),提出2005年度筹集省、市两级联社管理费由上缴的基层信用社税前扣除的申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以农金改办[1997]45号文印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行政管理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转发〈关于农村信用社2004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鲁银监发[2004]205号)和中国银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2005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指导意见》(银监发[2005]81号)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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