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7]1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6
实施时间: 2007-1-26
失效时间: 2010-8-27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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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行为,省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山东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2、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单证备案说明
     3、《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山东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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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山东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暂行办法.doc    
《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doc    
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单证备案说明.doc    
修正:
上述法规第七条、第十一条1-6款、第十二条因如下原因于2009年4月1日起被废止:
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鲁国税函[2009]69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3-20
实施时间:2009-3-20

上述法规2010年8月27日起被废止:
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10]138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8-27
实施时间: 20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