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6]68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5-9
实施时间: 2006-5-9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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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的认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涉及到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又关系到与国税部门征管范围的界定,各级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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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