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集中印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7]13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5
实施时间: 2007-4-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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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集中印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43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局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基于省局在2003年已与省局集中印制普通发票(不含增值税普通发票,下同)的定点印刷企业─深圳市深国瑞印刷服务中心签订了合同,按照《通知》的有关规定,待合同期满后再进行招标。
  二、从2007年4月1日起,凡地级市局需要集中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如各地的行业普通发票)一律送由深圳市深国瑞印刷服务中心集中印制。
  三、从2007年4月1日起,对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用票单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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