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7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地税发[2007]12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12
实施时间: 2007-4-12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40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米东新区地方税务局:
  为继续深入地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税收征管薄弱领域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22号)安排,区局决定2007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现将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税收专项检查项目
  (一)行业税收专项检查为了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根据总局2007年税收专项检查指导性项目,结合征求各地汇总的意见和建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