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窗口申报简易规程>等四项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7]4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13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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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省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窗口申报简易规程>等四项制度的通知》(鲁地税函[2007]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窗口申报简易规程》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鲁地税函[2007]23号  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保证我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2007年度山东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局研究制定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窗口申报简易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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