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价格备案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国税发[2006]112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消费税个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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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税收管理,规范我区酒类产品消费水计税价格,促进酒类生产企业健康发展,公平税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价格备案范围为酒类(包括白酒、啤酒、黄酒、其他酒及酒精)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所有类别、品牌、规格的酒类产品.
  二、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价格备案内容为外购原材料品种及成本(包括包装物)、生产成本、单位成本利润率、出厂销售价格、消费税计税价格及相关资料
  三、酒类生产企业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提供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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