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税机关代地税机关征收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函[2005]322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7
实施时间: 2005-11-7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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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代征税款的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8号)的要求,现就我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在为纳税人代开发票征收增值税时,代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下简称代征税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税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发票征收增值税时,同时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上代征税款,使用国税机关现行的税收完税证。
  二、国税机关对代征的税款要严格执行税款结报制度。征收税款时间达三天或税款金额达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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