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函[2007]90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5
实施时间: 2007-4-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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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报批类减免税管理
  纳税人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企业所得税报批类的减免税,应在不超过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应享受减免税期限的起始年度内,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后,应就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享受定期减免税的,按照《税收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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