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管理软件在我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地税发[2005]152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29
实施时间: 2005-12-2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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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管理软件在我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省局(所得税管理处)。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管理软件在我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全国个人所得税管理软件在我省地税部门进行试点。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省统一的地方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全面建立以个人身份证明号码为主要标识的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采集、汇总所有扣缴义务人、纳税人信息资料,建立个人收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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