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钢材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进[2007]1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12
实施时间: 2007-4-15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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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钢材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6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钢材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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