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06]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1-16
实施时间: 2006-1-16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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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55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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