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四川汇源电力光缆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批复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6]116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4-27
实施时间: 2006-4-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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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关于四川汇源电力光缆有限公司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二期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经审查,《请示》中提及的“复合架空地线(OPGW)二期”技改项目符合立项标准,准予其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其应纳税年度的具体抵免金额由成都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审查核实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规定办理。
  此复。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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